You are currently at: ejtech.hkej.com
Skip This Ads
Don't Miss

網店倘漏報稅 隨時3倍奉還

By on June 3, 2015
HebiPics圖片

HebiPics圖片

明天是遞交個人報稅表的最後限期,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稅務委員會聯席主席殷國煒指出,近年愈來愈多港人開網店或做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但因為生意不大,或嫌麻煩而沒有報稅。他表示,近年稅局加強執法,不時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如淘寶、雅虎)等索取資料,若被查出逃稅,分分鐘會被罰交3倍稅款甚至監禁,得不償失。

中韓明星口語翻譯員陳小姐向本報透露,由於她沒有特定僱主,以項目形式接工作,因此從未收過報稅表,亦因怕麻煩而未有報稅。殷國煒提醒:「如果是常規性的工作,例如每個月都會在南韓採購衣服回香港網店發售賺錢,就需要報稅。如果只是間中有一件衣服想拍賣出去,就不用了。」

商業活動須繳利得稅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披露的資料顯示,稅務局在2014年首9月,曾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出12次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而2013年全年只要求過兩次,反映稅務局執法轉趨積極,漏報稅者將無處可逃。殷國煒指出,由於網上買賣屬商業活動,須繳交利得稅。而規模大的網店更須進行商業登記,繳納每年15%應評稅利潤作稅款。較細的網店或自由工可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享有個人免稅額,稅率亦較低。

據《稅務條例》,任何人蓄意逃稅可判罰稅款3倍的罰款,以及監禁3年。

來源:信報財經新聞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