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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涉冒星企登記遭台處罰

By on March 3, 2015
阿里巴巴微博圖片

阿里巴巴微博圖片

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竟以新加坡企業登記,被指涉及偷步及隱瞞兩宗罪,遭當局罰款12萬元新台幣(約2.96萬港元),兼要求阿里以「陸資」(內地資金)名義補交登記,若半年內未補交文件,將會勒令其撤資。截至凌晨1時,阿里美市股價中段報84.4美元,跌0.71美元。

或被勒令撤出台灣

台灣傳媒報道,台灣經濟部投審會代理執行秘書張銘斌指出,阿里台灣分公司2008年已申請來台,卻以新加坡企業身份包裝,但是台灣2009年才容許內地資金公司前往當地開設分公司,故屬於偷步。

張銘斌表示,雖然投審會曾懷疑台灣阿里與中國阿里的關係,但阿里台灣分公司堅稱是新加坡資金,當時亦無淘寶業務等,當局未能掌握充分證據進行處分。直至去年中國阿里赴美上市,當局才能進一步掌握證據決定處罰。他指已於農曆新年前寄出處罰通知,阿里亦已收到通知,並未提出異議。

阿里巴巴則發聲明堅稱,不存在任何偷步或隱瞞,表示2008年以新加坡企業註冊全因要符合法例需要。當時是循正常流程以外商身份在台灣成立分公司開展業務,一切遵照合法程序進行。對於去年9月母公司阿里巴巴集團在美國上市後,台灣當局對集團架構重新定位有不同理解,認為母公司屬於符合「陸資」定義的公司。阿里將會就當局的要求,進行溝通與配合,若有需要會按規定程序補充資料或進行申請。

另外,阿里昨日宣布斥資100億元新台幣在台灣設立投資資金。

來源:信報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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