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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的經濟解釋(徐家健)

By on November 24, 2015

本文作者徐家健為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中文大學經濟系客座副教授,為《信報》撰寫專欄「經濟3.0

在未有互聯網的年代,最先發明「加成計費 」(surge pricing)的是張五常(維基百科圖片)

在未有互聯網的年代,最先發明「加成計費 」(surge pricing)的是張五常(維基百科圖片)

經濟學者不會待薄他們的英雄,是高斯(Ronald Coase, 1910-2013)說的。今年80大壽的張五常教授,是我們的英雄。向英雄祝壽,幾十位行家老友上周末從世界各地飛到深圳參加「從《佃農理論》到《經濟解釋》學術會議」。

國家隊代表如林毅夫、周其仁、張維迎等的精釆演說,相信傳媒稍後會有詳盡報道;香港隊的朋友黃國俊、阮志華、楊懷康和侯運輝,我希望有心人會把他們的講話集結成書。國俊的自嘲話他是教授最笨的旁聽生、志華的分享足見教授對後輩的關懷、社長的官話有資格問鼎澳門特首、侯夫子的笑話逗得場內連不諳廣東話的都捧腹大笑。

加成計費減低租值消散

笑聲之中,侯夫子提及的一段往事,與我當日談到的互聯網經濟有關。的士拒載,在香港從來不是新鮮事。說過了,的士大哥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價格是一種定勝負的競爭準則,是艾智仁(Armen Alchian, 1914-2013)教大家的;張五常的補充是,價格是唯一一種沒有導致租值消散的競爭準則。

侯夫子話,想當年艾智仁訪港,張五常在老師面前表演了一次價格理論的威力。在的士難求的一刻,張五常在繁忙的馬路上做了一個簡單的十字手勢(向的士大哥示意加錢),的士果然馬上乖乖停下來準備為客人服務。原來,在未有互聯網的年代,最先發明「加成計費 」(surge pricing)的是張五常!

到我發言,我先提出讀過《佃農理論》的都不難意識到所謂「共享」,其實是私產制度下的一種合約安排。Airbnb和Uber兩個當今最受矚目的百億網上平台之所以成功,要多得網上配對、驗證、付款、評論等,大大減低了司機與乘客間的交易成本,促使市場進一步以租賃合約取代買賣合約。

而Uber與Airbnb之不同,是Uber屬於所謂「按需經濟」(on-demand economy),要短時間平衡波動的供應和需求,Uber的電腦程式加成計費會在供不應求的時候自動把車費上調試圖平衡供求。以較靈活的價格安排滿足需求,是Uber比傳統的士劃一收費優勝的地方。

分成理論解釋Uber佣金制

憑着互聯網技術,Uber把傳統的士電召台殺下馬來;又憑互聯網技術,Uber採用的合約安排亦與傳統的士台有所不同。傳統的士台是向司機收取固定月費的,Uber卻以收取佣金形式運作。Uber提供連結乘客與司機的網上平台並收取20%至30%佣金,是選擇了分成合約。

根據《佃農理論》的分析,選擇分成合約是為了分擔風險。儘管張五常對分擔風險之說不太滿意,支持這個解釋的證據包括種麥的收成波幅比種米的高,而佃農分成合約種麥的又比種米的普及。同一道理,我們想知道Uber司機的收入是否較傳統的士司機的大上大落?我沒有一手數據,但一份Uber發表的報告指調查所得,美國超過六成受訪Uber司機是另有正職或兼職,過半數司機每周駕Uber少於15小時,而每周駕35小時以上的只有一成半。換句話說,不但全職的Uber司機是少數,兩個兼職Uber司機的工時,相差亦可大可小。Uber標榜給予司機的靈活工作時間,後果是不同司機的月入相差分分鐘數以倍計。相比傳統的士司機以全職為多,以分擔風險來解釋 Uber佣金分成的選擇不是毫無道理。問題是,預先知道的收入高低並不是風險,例如兼職Uber司機明知每周末下午才有空當司機,他每月賺取的大概車資是不難預料的。以分擔風險來解釋Airbnb的佣金分成,亦要面對同一問題。

最先對分擔風險之說提出不滿的,是張五常本人。把佃農分成視為有無數減責條款的固定租金合約,《經濟解釋》提出佃農分成的合約選擇是減少未來天氣等訊息費用導致「不知量」的交易成本。以「不知量」解釋分成,符合Uber標榜給予司機的靈活工作時間的商業模式。

思想共享難賣錢,是張五常說的。共享汽車共享房屋,今天卻是百億美元計的大生意。既非公共用品,共享經濟其實是私產制度下一種合約安排。

今年是《佃農理論》發表後48年,我不相信半個世紀前張五常能預測近年共享經濟的興起。然而,我們今天能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佃農理論》做起點分析共享經濟,無價的思想要傳世50年易過借火。

www.facebook.com/economic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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