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宜善用知識產權優勢 (廖錦興博士)
在中國與歐美貿易摩擦中,中方經常被指摘有嚴重的侵權行為。的確,過往內地整體的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縱然新中國成立不久就頒布了《保障發明權與專利權暫行條例》和《商標註冊暫行條例》等法規,但高速的加工貿易發展中出現大量侵權行為,當局當時亦執法不力。
上世紀的港商對於內地「冇王管」的侵權行為見怪不怪,把生產線北移,同時引進知識產權的概念到內地,無論是人才、法規、執行等都以港商的標準為核心。當然,過去40年歐美外商投資企業在內地發展,亦同步加強國家對知識產權的認知。2019年底國務院公布《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綜合運用行政、技術、法律、經濟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更提出加大侵權假冒行為嚴懲力度。
香港知識產權署成立於1990年,協助制定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及相關法例,負責管理相關行政機構,包括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等等;另外透過公民活動提高公眾人士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及尊重,以及推廣香港成為亞太區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現時香港對知識產權種類的保護及管理,包括商標、專利、外觀設計、植物品種、集成電路設計及版權,執法部門的配合使香港成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最先進的城市。
知識產權保護是投資者在國際市場營商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使他們的品牌資產受到保護,當中必須包括法規、執行、管治及地方良好的信譽。在這方面香港毫無疑問獲得國際市場認同,尤其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中,發展知識產權是必然的方向,因此香港具有明顯優勢。
筆者認為香港政府可主動與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前海)提出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上攜手合作,一方面雙方都以金融業為基礎產業,同時前海法院適用香港法裁判案件,乃內地唯一的區塊。事實上,自2016年在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剛成立一年多,便審結首宗適用香港法的案件,此宗涉及深港兩地的融資租賃糾紛,更通過香港地區陪審員和法官共同調解,受到工商界的廣泛關注。
在前海「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殊背景下,前海法院擁有兩地法制的建設和融合經驗,而香港具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專業知識,若能攜手合作產生協同效應,可望在大灣區發揮重要作用,對提升國家在這方面的水平作出貢獻。
更多廖錦興文章: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