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團」購的團購網
本文作者鍾偉耀為群眾集資產品銷售平台Lifeplus.hk創辦人。於港大畢業後曾任4As廣告公司及香港電台負責公關宣傳工作,2013年聯同3位中學同學創辦Lifeplus.hk – 群眾集資產品銷售平台,豐富港人生活體驗,亦讓消費者擁有真正選擇權。
Groupon早前結束在全球多個地區的業務,當中包括台灣在內。過往幾天就有不少文章分析團購網的問題,主要都包括有兩個觀點: 一、商戶的收益被團購網分去一大截,唯有將貨就價,造成產品質素參差; 二、團購網的設計本身就鼓勵消費者「不忠誠」,商戶難以透過給予優惠而賺到長遠的收益。 我並不熟悉台灣及外國的團購生態,只能以香港的情況作觀察,個人是十分同意以上的說法,但如果要歸根究柢,真正的問題或者是「團購網早已偏離當初的商業模式」。
自己的公司以往曾在一些團購網上推廣過幾次產品,而個人也試過團購不同的產品或服務,近年最深的體會就是,在香港幾乎己無法找到真正在做「團購」的網站,所謂「團購網」根本就沒有團購成份。
記得幾年前有個團購網的電視廣告,講述一個小朋友到士多買足球,店主說一個要二十五元,小朋友討價還價,店主就直言「你一次過買十個,五蚊賣畀你都得」;誰知一轉眼就有十個小朋友湧過來。例子雖然簡單,但正正就是團購的關鍵:因為消費者集合起來大批購買,商戶就薄利多銷,於是消費者買到便宜的產品,商戶獲得大量生意,負責集合消費者的團購網就從中賺佣,達至「三贏」的局面。
可惜,觀乎現在團購網上的優惠,十居其九都是「一人成團」,頂多有部份是「五人成團」。最初出現這情況是因為不少消費者怕麻煩,不喜歡花完一輪工夫去購買優惠券後,結果卻無法成團,於是就習慣等候「成團後」才去購買,團購網及商戶只好一再降低門檻,吸引消費者及早購買產品。可惜,結果就造成商戶有相當機會無法做到「多銷」。那麼,商戶只有幾個選擇: 一、不再參與團購; 二、把「原價」設定至提供五折以上、再扣除三成佣金後,也都無須虧本,甚至有賺的水平; 三、把網站當成零售平台,只提供成本極低的產品,確保只有一人購買亦不須賠本。
不論是作出哪一個選擇,結果都是令消費者只能買到未如理想的產品,於是愈來愈多人離開團購平台,或是把「團購」的期望降低,亦即是把願意在網站上的消費減少。因為無論如何都會「成團」,消費者欠缺誘因去呼朋喚友一起購買優惠券,這不但降低商戶在團購網上的宣傳效果,亦減少優惠券的售出數量。
團購網用戶減少,餘下的消費者又只願意購買較小額的產品,佣金收入自然亦不斷減少;要增加收入,網站就更寬鬆地容許各樣產品上架。尤如「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優質的商戶只好出走,於是整個惡性循環又重覆一次。幾年下來,就變成現在「鮮見朋友分享團購優惠、網站上的產品都似是較欠名氣的品牌、產品原價又誇張地高、購買優惠券的用戶來來去去都是同一小撮人」的局面。
對比團購,網上購買折扣機票及預訂酒店房能成為主流,或者就是因為消費者能起碼確保「物有所值」。團購網如果想重新吸引用戶,以至擴大消費客戶群,就應還原基本步,做好把關的角色,確保產品及服務是有質素,客戶亦是在參與「真團購」。雖然初期的收益或者會較少,但如果團購的商業模式是可行的話,堅持這做法才可以為商戶、消費者及團購網自身三方都創造真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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