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t Miss
蘋果銷售員涉賄騙取退款
By 信報財經新聞 on November 22, 2016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一名蘋果手機銷售員,涉嫌向公司另一名員工提供利益,協助他以欠妥或損壞手機,取得公司退款,因而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將於明年1月4日答辯,被告獲准以現金4000元保釋。
被告張悅海(26歲),案發時為蘋果亞洲有限公司(蘋果亞洲)銷售員,該公司是美國電子產品製造商Apple Incorporation的區域子公司。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2015年11月5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蘋果亞洲另一名員工,提供每套退回手機約800元至1000元,作為協助被告從蘋果亞洲取得欠妥或損壞手機的退款之報酬。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