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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抱殘守缺搞創科啼笑皆非 (方保僑)

By on June 15, 2017

本文作者方保僑為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為《信報》撰寫專欄「科網人語」

GoBee.bike 這共享單車服務,早前被控違例泊車。(網上圖片)

GoBee.bike 這共享單車服務,早前被控違例泊車。(網上圖片)

特區政府嚷着要提升香港的科技水平, 又說要以科技作為第五條經濟支柱,都不知已經說了多少年。效果如何?相信大家有目共睹。

搞創科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以往香港發展科技曾經非常有優勢,但這麼多年來除了一個已經20歲的八達通系統之外,還有什麼是「舉世聞名」的香港科技項目?正當八達通也在研發新的金融科技產品,還有政府官員抱殘守缺地拿着過時法律去推動香港創新,真是啼笑皆非。

上星期聽到政府官員說,創新不等於要犯法,這又是另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例子。

引入Uber慘不忍睹

Uber、GoBee.bike都是香港投資推廣署協助引入香港的創科公司,香港投資推廣署在網頁有以下的介紹:「該署致力協助海外及內地企業在香港開業或擴展業務,就個別行業及企業所需,提供免費實用資訊及專業支援,幫助海外及內地企業充分利用本港的營商優勢,在香港發展業務。」

可惜Uber及GoBee.bike現在落得如此下場,真是慘不忍睹,香港投資推廣署到底有沒有致力協助海外企業在香港發展業務,還是任由他們自生自滅,不言而喻。

過時法例不符現代需要

共乘汽車及共享單車這些概念,在世界各地已經不是新鮮事,而且全部都受到投資者看重。為了令這些業務合法化, 最簡單當然是適當修改法例,藉以迎合現代需要,同時把這些創新企業納入監管機制,這正是中國內地及新加坡也在做的事。

看看運輸及房屋局說因為有案件正在審理中,連跟Uber會談的意欲也沒有;GoBee.bike又被控違例泊車,與幾個政府部門談判完卻不得要領。

如果香港政府還是處理不好這些事,用舊式思維去經營一個口口聲聲希望創新的政府,大家就不要再有太多期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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