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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妖怪與谷歌地圖(占飛)

By on August 9, 2016

本文作者占飛,為《信報》撰寫專欄「忽然文化」,此為節錄版,原文請按此

「Pokémon GO之父」約翰漢克熱中於視頻遊戲,他用電腦自學編寫程式,更將地圖和遊戲整合到一起。

「Pokémon GO之父」約翰漢克熱中於視頻遊戲,他用電腦自學編寫程式,更將地圖和遊戲整合到一起。

漢克一直熱中於視頻遊戲,他用電腦自學編寫程式,而他當時居於得州小鎮,只有1000人,鎮上只有一座交通訊號燈;他其後加入同學的創業公司Archetype Interactive,此家公司只有一款遊戲,名為Meridian 59,業界視之為首款3D大型多人在線角色扮演遊戲(MMORPG)。賣掉Archetype Interactive後,漢克就創辦「匙孔」(Keyhole),此家地理空間軟件公司為用戶提供各地的衞星圖像,此項技術引起谷歌聯合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的興趣;在與谷歌主要領導階層開會之時,布林就使用「匙孔」放大衞星圖像,從而展示在場要員住宅的後院

正因如此,2004年10月剛上市的谷歌以價值3500萬美元的股票收購「匙孔」。

漢克以為只會在谷歌任職幾個月,可一做就是十多年,並長期擔任該公司地理團隊的兩大主管之一,他2005年協助谷歌開發谷歌地圖,更與蘋果教主喬布斯(Steve Jobs)展開談判,從而說服喬布斯讓谷歌地圖成為第一代iPhone的預裝地圖;他還協助谷歌地圖成為流量僅次於谷歌搜索的第二大業務。

但到2010年,漢克卻希望離職創業,將地圖和遊戲整合到一起,在谷歌另一位聯合創辦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極力挽留下,漢克因而獲得足夠人手和資源,在谷歌創辦遊戲部門;漢克將此家公司命名為Niantic Labs,名稱來自1849年淘金熱期間給灣區運送礦工的一艘輪船。

及至2014年,漢克念念不忘將建基於地理位置的遊戲重新整合,以吸引更多不同年齡的玩家──經常浮現在他腦海中的始終是「口袋妖怪」,同名系列的視頻遊戲、電影及動畫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曾俘獲大批千禧一代玩家;迄今為此,「口袋妖怪」系列產品累計銷售額高達450億美元。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谷歌地圖部門工程師野村辰雄(Tatsuo Nomura)亦對「口袋妖怪」規劃一項秘密任務,但出發點卻與漢克截然不同,野村辰雄希望移動用戶可在谷歌地圖中追捕口袋妖怪;漢克卻另有更遠大的計劃。

話說野村辰雄通過朋友介紹,得以與Pokémon GO的負責人會面,此家公司部分股份由任天堂持有,他們還在東京六本木地區與谷歌共同使用一幢辦公樓,據野村憶述,「他們的CEO當時就很喜歡,但卻沒有真正談判。」

夥拍任天堂

漢克其後提出分拆計劃,爭取獨立發展,並尋找企業資助,因此他與多家風險投資公司會晤,然而,Niantic估值約為1.5億美元,令此等風投公司卻步;其後獲得任天堂已故CEO岩田首肯之下,Pokémon GO因而決定夥拍任天堂,雙方協議分享此遊戲的收益。

由於漢克所創立的Ingress地圖數據十分龐大,Niantic後來才決定直接將之挪用為「口袋妖怪」地圖基本數據來源,Ingress最受歡迎的一些地點被設置為「口袋妖怪」的場館(Gym),另外一些地點則被設置為Pokéstops,此乃存放一系列「寶物」的地點。

Pokémon GO今年七月推出至今,已成為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智能手機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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