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 鞭 n Bin (高天佑)
《旅館業條例》修訂草案即將三讀,訂明任何處所若無領牌,不得用作旅館,否則業主和租客均須負上刑責。此舉勢必封殺標榜共享概念經營的Airbnb,所以該公司近日強烈呼籲港人提出抗議。然而,Airbnb其實比較適合西方人口密度低、住宅空間充裕的地區;相反香港如果放任該平台,恐怕陸客不止逼爆東涌地面,更將登堂入室。總的而言,全球各地均在針對Airbnb納入規範,香港已略嫌落後,但不宜一刀切將之掃入垃圾桶(bin),而應像日本和台灣,引入猶如鞭子之監管罰則,務求在創新、經濟效益和社區安寧之間取得平衡。
在「見過喬布斯」的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治下,港府對共享經濟的反應基本上比第三世界國家落後。然而Airbnb的情況有別於Uber,涉及更複雜的安全和社區問題。整體來說,Airbnb比較適合西方人口密度低、住宅充裕、治安良好的地區,能為旅客提供廉宜及多元化住宿選擇,靈活地促進旅遊業發展(不必投入大量時間和固定成本去興建酒店),同時不會對社區帶來太大干擾,反有助提升房屋使用效益。
相比之下,本港雖然治安良好,居住密度卻屬全球數一數二,而且住宅存量供應極其緊張,連本地居民都「不夠住」,最新鮮例子是,港珠澳大橋通車後,大量內地旅客湧入東涌,據報已令該區部分居民打算搬屋避難;假若放任Airbnb經營,憑港人生意頭腦,勢必有人會把東涌屋苑單位劏成一個個細房,再租予內地旅客,屆時混亂情況將由地面和商場擴散至登堂入室,令居民不勝其擾。
一刀切礙創科發展
實際上,面臨同類難題的日本、台灣和泰國等亞洲地區,已相繼就規範Airbnb完成立法,重點大同小異:一、民居必須登記方可短租予旅客,條件包括符合消防和通風等建築標準,以及沒違反大廈公契;二、因地制宜,對不同地段實行不同措施,例如若套用於香港,或許油尖旺、銅鑼灣容許民居短租予旅客,至於何文田、跑馬地等比較純粹的住宅區就不准;三、貫徹「真.共享」理念,規定民居每年最多有180天短租予旅客,以免對正規酒店構成太過不公平競爭。
據估計,上述措施將令相關地區的可出租Airbnb房間數量大削三分一至三分二不等,但同時可令經營加強規範化,讓旅客更加安全,並盡量減少對居民的干擾,務求在創新、經濟效益和社區安寧之間取得平衡。相對而言,港府眼下《旅館業條例》修訂草案只會對Airbnb一刀切封殺,斬腳趾避沙蟲,無疑可避免「出事」和「孭鑊」,卻不利於鼓勵創新及促進旅遊業多元化,並可能令香港成為世所罕見的Uber和Airbnb都不准合法營運之所謂國際都會。
(編者按:高天佑最新著作《中產必須死》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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