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企上市前查詢加快處理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改革後的《上市規則》周一(30日)起生效,正式接納同股不同權和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而在海外掛牌的大中華公司亦可回港第二上市。據悉,由於業界對新制要求仍需時間摸索,甚至憂慮出現正式遞交上市申請後才被指不符新規資格而遭打回頭的尷尬情況,故此港交所(00388)上市部及上市委員會將更迅速處理涉及同股不同權和生科企業等新股的上市前查詢程序,冀業界能協助公司選擇最佳的形式掛牌,並希望首批合資格的新經濟企業可在暑假前上市。
避免不合規打回頭
周一起開始,市值100億元以上的同股不同權公司,以及市值15億元以上、但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均可在港主板掛牌。主理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前融資和籌備上市的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香港辦事處合夥人周致聰坦言,上市新例中生物科技公司定義仍有未釐清。
合資格掛牌的生物科技公司,若其受規管產品為藥劑、生物製劑、醫療器材,範圍尚算清晰,惟「其他生物科技產品」擬上市,企業就要自行證明合適,港交所將對這類公司作個別判斷,並須得證監會同意。周致聰認為條例仍存在灰色地帶,故他建議擬掛牌的企業先提交上市前查詢,釐清該公司是否被新制所接納,可獲免除財務測試的公司。
事實上,港交所也鼓勵企業盡早向交易所查詢和確認是否合乎新例資格,以免出現企業不符合資格而申請表遭打回頭的尷尬情況。一般而言,上市前查詢主要由上市部職員處理。然而,這批新經濟行業的上市前查詢將會成為先例,具有政策性影響(Policy impact),故此上市部職員完成基本審核後,會再尋求上市委員會意見。
據知上市部和上市委員會亦擬迅速處理,務求盡快回應保薦人查詢。早前港交所表示,期望6月至7月可迎來首家新經濟股份掛牌。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曾指出,在新例生效後,料很快有數以十計的新經濟公司會遞交上市申請,數量以生物科技公司佔多,但公司規模則以同股不同權公司為大。周致聰表示,企業聘用保薦人後,須向港交所呈交聘用函,此後盡職調查為期2個月,才能遞交俗稱A1表格的上市申請。惟他相信有部分生科公司要待進行上市前查詢、釐清定義後始聘用保薦人,或到6月才遞交上市申請。
有熟悉上市程序人士稱,不少公司早在新例生效前已進行非正式查詢,以求新例一生效就盡快申請掛牌,瞄準暑假前上市。港交所亦將引入12至14人的專家顧問委員會,為上市部及上市委員會提供意見,但不會直接審批,名單即將公布。
採訪、撰文︰黃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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