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毋懼CDR 籲獨角獸中港掛牌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內地突然加快推進中國預託證券(CDR),市場一直擔心將會對香港的新上市改革帶來競爭。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周日發表網誌稱,內地有機會利用CDR的契機,改革A股市場的發行體制和監管邏輯,全面開放內地資本市場予新經濟企業。他認為,屆時香港同股不同權制度的相對優勢或會減弱,但相信本港可以同時受益於內地改革的巨大外溢優勢,一樣能推動香港市場的發展。
李小加指出,內地推出CDR只是早晚的事情,若市場認為內地是為了與港競爭而推動CDR,則是把中國監管機構的格局想得太小。他表示,CDR主要影響到兩類公司,包括已在國際市場上市的巨型中國民企及仍未掛牌估值逾10億美元的「獨角獸」企業,但相信兩類公司對香港的資本市場亦有需求。
強調無犧牲小股東利益
其中,已在其他地方上市的大型企業完成CDR後,其CDR若未能與國際市場自由流通,則定必考慮在港掛牌,以解決CDR市場與國際市場的價格傳導。對於「獨角獸」企業,他指出最好的方案是CDR與於香港發行正股同時上市,此做法可令企業得到更有效、靈活及豐富的融資渠道。
至於香港今次引入同股不同權歷時5年,內地CDR則一聲令下即可推進,李小加稱,由於香港為法治社會,崇尚程序正義及規則穩定,任何重大改革都須有廣泛深入的市場諮詢,改革後的規則才能得到市場普遍接受,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香港將會與中國及美國市場共同競爭新經濟股份,李小加認為,由於本港接近內地市場,在文化、語言和交易習慣上「更接中國地氣」,加上中港互聯互通,使在港上市的公司可以直接引入內地投資者,故此相對美國而言,本港市場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及優勢。若與內地相比,本港市場的國際化、市場化,監管基本以披露為本,在上市審批、發行、價格與時間安排上則按市場原則監管,較內地優勝。
對於基金界擔心同股不同權損害投資者利益,證監會亦指同股同權為黃金標準。李小加強調,引入同股不同權就一定會犧牲投資者保護是誤解,重申今次改革沒有削弱目前上市制度對小股東的保護,改變的只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過去通過金融資本獲得其控制權,但日後則可透過包括知識產權及新商業模式等人力資本,取得控股權。
至於為何只容許生科行業無收入企業申請上市,李小加解釋,無收入企業均處風險的早期發展階段,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發展前景,但生物科技企業受國家醫藥監管當局的嚴格監管。他又說,此類企業風險高,只適合較有經驗的成熟投資者投資。
對新規則有兩大顧慮
李小加對於新規則暫有兩大顧慮,分別是如何界定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新經濟公司,以及如何控制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企業的投資風險。
另外,券商摩通相信,新上市改革實施後,短期可提升港股的每日平均成交金額約30億至40億元,新增的新股在未來半年能對港交所今年的收入及利潤分別增加0.3%及0.4%。該行上調港交所的目標價,由300元提升至315元,維持「增持」評級,該股上周五收報25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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