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力與公司業績 (占飛)
創新,尤其是創新科技,是未來經濟發展的動力。這幾乎是眾所公認的說法。要創新,當然要創造力。可是,單有創造力還不足夠。創造力只能產生原創的想法,創新則是將想法發展成產品才行,既可為企業賺取利潤,也為消費者改善生活質素。
根據哈佛大學科學史教授史提芬沙翩(Steven Shapin)所言,創造力(creativity)一字到二十世紀才流行。創造一字則源遠流長,卻只用於《聖經》記載上帝創造天地人。創造也者,從無到有,只有上帝才可以創造,亦只有上帝才有創造力。創造是「神聖的」(divine)行為,創造力是「神聖的」能力。上帝是「創造者」(Creator),人只是「受造物」(creature)。若說人也可以創造,成為「創造者」,那幾乎是褻瀆神明矣!
同文徐詠璇在她2020年12月28日的專欄「琉璃火」中寫道:「最精采的作家、音樂家卻永遠有位置,永遠是神,因為超凡的作品,就是超凡難求……」一流的藝術家跟一般人有什麼不同?當然就是創造力了!藝術家能從無到有寫出一般人驚嘆的、超凡的詩、小說、音樂等等,正是因為他們有「神聖的」創造力,所以徐詠璇才會說「作家、音樂家……永遠是神」。縱使超凡的藝術家──例如貝多芬、拜倫──私德欠佳,比常人更多缺點、更難相處,人們都會原諒他們!
彼思成功兩大要訣
在二十世紀之前,創造力澎湃的人通常稱為「天才」。許多藝術家樂於接受這個稱呼,但不少科學家卻不知是出於謙虛,還是什麼其他原因,拒而不認。他們只承認自己比常人勤奮、努力。發明疫苗的微生物學之父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 1822-1895)嘗言:「好運眷顧準備好的心智。」達爾文正是巴斯德此言的忠實信徒。問到他是否天才時,達爾文謙稱:他的才能跟一般出類拔萃的律師和醫生無分高下,他只是更用心和努力而已!這跟愛廸生的說法「天才是1%靈感,99%汗水」十分相近。
二十世紀眾所公認的天才愛因斯坦亦稱:「膜拜某些人,視他們有「超乎常人」的本事,既不公允,亦是壞品味(bad taste)。」科學家如此謙虛,不是沒有道理的。在科學革命之初,一些科學家如牛頓、發明電學的法拉第等,可以憑一人之力創出新學問、新發明,但到了愛廸生、特斯拉(Tesla)等,已經需要財團投資和團隊合作,才能創造和創新。現今,科學和科技的創新,更非團隊不可,是以物理、化學和生物的諾貝爾獎,愈來愈多給幾個科學家,而不是個人了!文化創新亦然。二十世紀的藝術形式,如電影、電視劇、錄像、舞蹈、音樂、建築、設計等等,都需要群策群力。
現代人將創造力從上帝的壟斷,下降為人皆有之的能力。於是,由國家到企業,都亟亟網羅有創造力的人才,以及在職培訓員工更有創造力。以電影業為例,這二十多年來美國最成功的公司是彼思(Pixar),為動漫電影創出一片新天,不單內容創新,電腦繪畫、拍攝和製作也有不少技術創新。創辦彼思的卡姆(Ed Catmull),本是電腦科學家。他在2014年出版的《創造力公司》(Creativity, Inc)──此書譽為表演企業的《聖經》──形容彼思為創造力公司。在書中,他指出彼思成功的要訣有二:1.網羅到一群創造力高的員工;2.製造環境給員工盡情發揮創造力。
愈是出眾愈不守規
若問:在重視創造力的今時今日,一間公司為什麼會失敗?無非違背了卡姆說的兩個要訣。公司一旦辭退創造力高的員工,或將品牌搞臭了爛了,創造力高的人才不願加盟,便難以創新。沒有創新,業績只會江河日下。其次,就算網羅到好人才,公司無法給他們充分的自由,禁忌束縛太多,員工難以發揮創造力,遲早也會跳槽。
心理學家早已指出,創造力高的人,尤其是年輕人, 大多是不合模者(non-conformist)。理由十分簡單,不揚棄舊,何來有新?合模者只求蕭規曹隨,或不願冒犯錯、失敗的風險,事事依循既有規矩,怎會有新意?許多中國人不明白,學生愈是出類拔萃,愈不願意守規矩。
往昔,不合模者受社會排斥,難以出人頭地。今時今日剛剛相反,創造力高的不合模者,才是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動力。
撰文: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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