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實名制 徒具形式作用不大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內地經營共享單車生意的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激增,卻導致單車亂停亂放、佔據行人路和主要路口的情況隨處可見,迫使當局出手應對亂象。
中國交通運輸部昨天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發展的指導意見》,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徵求意見。文件要求各城市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設置規範停車位、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等。
中國素有「單車大國」之稱,但汽車普及和集體運輸交通的高速發展,令踏單車代步的人數逐年減少。隨着人們更注重環保,政府亦提倡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快捷便利的共享單車應運而生。
支付寶繳款已提交資料
實名制除了可防止兒童使用共享單車外,還有助建立信用系統,但除了個人資訊外洩風險外,其實在用戶以「支付寶」付費及繳交訂金時,已相當於向營運商提交了賬號和個人資訊,所以實名制只是形式多於實際意義。
作為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共享單車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內地目前有30多家共享單車營運商,累計投放單車超過1000萬輛。
監測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共享單車用戶人數達1886.4萬人,相比2015年的245萬人激增6.7倍,並預計今年用戶人數將增至接近5000萬人,市場前景可見一斑。
倡劃禁停區 豎電子圍欄
政府希望通過加大扶持,避免市場「一管就死」的情況再現,除了在自行車道的施劃等環境建設方面給予更大引導和支援,還透過劃定停車位,給予共享單車更多的行駛權利和停放區域。
對於單車亂停亂放的問題,《指導意見》指出,對不適宜停放共享單車的區域和路段,可制訂清單,劃為禁停區。此外,鼓勵營運商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採取罰款、記入信用紀錄等措施,規範用戶停車行為。
至於共享單車在發展初期向用戶收取訂金的做法,《指導意見》鼓勵營運商採用免訂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若非收取不可,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並透過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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