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實行分業監管 文件出台 P2P貸款合法化
內地互聯網金融一直遊走於「灰色地帶」而高速發展,缺乏明確監管。人民銀行、銀監會、中證監等多個部門周六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終於明確劃分不同互聯網金融業務對應監管機構,並定下大體業務範圍,變相為P2P貸款(網絡借貸)等正名「合法化」。文件指出,除另有規定外,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客戶資金,均要由第三方銀行負責存管。不過,文件沒有提及對配資平台的規範。
一行三會職責明確劃分
上述文件由人民銀行、工信部、公安部、財政部、工商總局、法制辦、銀監會、中證監、保監會、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並定下不同業務的監管機構,互聯網支付由人民銀行監管;P2P貸款、網絡小額貸款、互聯網信託、互聯網消費金融由銀監會監管;股權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由中證監監管;互聯網保險由保監會監管【表】。
此外,文件亦為業務定下大體範圍及設定限制。例如,被視為風險較高的P2P貸款最終被確定合法,定性為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規範。不過,同時規定只能是中介性質,即為借貸雙方提供訊息配對,不得提供增信服務(提升信用評級)或者非法集資;只限小微企業才能進行股權眾籌融資;第三方支付機構倘發展互聯網基金,其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得用於墊付基金和其他理財產品的資金贖回、互聯網基金不能以承諾回報率去吸客等。
客戶資金須存第三方銀行
文件亦明言互聯網金融業要與銀行合作,除另有規定外,所有涉及的客戶資金都要要第三方銀行作管理和監督,確保客戶資金與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另外,要保障消費者權益、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
此外,則是對互聯網金融的一些支援措施,包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互聯網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提供稅務優惠,並明言鼓勵互聯網金融在內地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
人民網引述內地P2P平台銀客網副總裁李飛指出,是次文件規範了基本業務規則,相信會加速行業調整及優勝劣汰;同時,吸引一些巨頭會真正入場競爭。他表示,其實很多銀行早已躍躍欲試,文件出台後,將有更多銀行與P2P平台合作。
來源:信報財經新聞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