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流通交易規則要點 (車品覺)
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和數據要素流通規則。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作為內地首家國際新型數據交易所,代表着對數據要素市場進入新一輪發展。為此上海市政府也正式授權上海數據集團經營公共數據業務,推動上海以公共數據為牽引,加快實現公共數據、行業數據和社會數據資源的整合與布局。
這次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探索上分為四大方面。首先是要對數據來源的合法性進行審核,重點關注數據獲取時是否具有主體授權。數據提供方需要作出合規承諾,然後數據法律服務機構和投資服務機構應進行合規性審核,對數據交易參與主體售賣資格進行評估。
其次是要根據敏感度對數據進行分級分類,按照數據性質匹配相應的交易模式。針對不同敏感度的數據,交易平台要確保買方具備相應的使用資格及對數據安全具有足夠保護能力。對於開放數據,敏感數據和個人私隱數據要提出相應標準。
其三是加強售後管理。數據交易完成後,買方要根據合同協定的使用範圍來採用數據,不得擅自複製、對敏感數據進行還原或轉售。為此,交易平台要建立相關的治理追蹤機制,實時披露資訊,並由獨立協力廠商的專業機構進行定期審核。
第四點亦是目前在內地數據交易過程中較薄弱的一環,就是賣買雙方在交易前中後的專業服務及法律保障。數據比一般商品交易所產生的問題有過之而無不及,它的定價與其質量及時效性息息相關,甚至法律責任等所產生的售後糾紛很容易讓企業卻步。
今年5月溫州市數據資源法庭正式設立,成為內地首個受理數據資源案件為核心的專業法庭。當數據要素成為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核心引擎,數據流通在企業間的流通自然愈趨頻繁,而且數據的種類及交付情況會愈來愈複雜,交易後所引起的紛爭也接踵而來。
說到這裏筆者在想,這不正是香港的大好機會嗎?香港奉行「一國兩制」及普通法,正好為複雜又多變的大數據交易作為緩衝區。面對內地逐漸蓬勃的數據交易市場,我們又擁有全球頂尖的專業服務水平及國際化仲裁平台,其實香港已經具備成為內地數據交易市場超級聯繫人的條件了,再大膽一點想像,更可以努力躋身在國際市場的發展上分一杯羹。
(編者按:車品覺著作《覺悟.大數據》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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