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版權修訂條例討論中學習(容志偉)
2015快將過去,筆者又再跟半年一聚的Mentee們見面。Mentee們所討論的,大都是有關這一年工作的事情。當然有Mentee會說在工作方面都不錯,但有更多的會說不太如意。即使再勤力,也討不了上司歡心。更不用說為了工作,犧牲了不少人生樂趣和時間,但還是好像沒有什麼成就。
在職場上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但這都是任職的公司,又或上司的問題?可能是。但除非轉工,否則任職的公司和上司都不會即時改變。另一方面,當我再細聽Mentee們的故事後,似乎Mentee們自身的改變可能會更易。
然而,多年的Mentor經驗讓筆者知道,年輕人都是不喜歡聽道理的,剛剛Mentee們也在興高采烈地討論有關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因此筆者便嘗試以《版權修訂條例》的討論作例子來說明。
資料錯誤目標失準徒努力
當我們接下工作時,是否了解當中真正及全部的要求和資料呢?很多時我們都會基於很多假設來判斷,但很多時候這些假設都是錯的。就如在討論版權修訂條例時,無論支持又或反對的人士,是否真正知道自己在支持又或反對什麼呢?
反對的一方提出了很多的例子來說明自己的觀點,例如通過條例後,認真翻唱歌曲再將錄音或錄影放上網便會犯法,因此要反對通過修訂條例。但反對的一方卻不知道或不提出,即使沒有通過修訂條例,認真翻唱歌曲再將錄音或錄影放上網,在現有的版權條例下也是犯法的呢?
支持的一方又會提出條例已經平衡了各方利益,其實對網民多了保障,因此沒有理由反對。但支持的一方卻是否知道反對的一方不是反對修訂條例,而是不信任現屆政府呢?
在職場上,如果在工作開始時不知道所得資料是錯誤的(修訂條例的反對者),又或目標錯了(修訂條例的支持者),無論多努力,到最後都是徒勞無功的。
另外,當有了真正及全部的要求和資料後,便要正確地執行。不過,是否用了合適的方法呢?反對修訂條例的一方,會不斷在網上或集會中要求泛民的議員投反對票。但所有人都知道,即使全部非建制派議員都反對,只要建制派議員出席會議和支持,修訂條例還是會通過的(「等埋發叔」事件是可一不可再)。
如果反對的一方只是用這個方法去促使修訂條例被否決的話,其實是不會令到修訂條例被否決的。是否有其他方法呢?例如找一個理由讓建制派議員缺席,甚至轉軚。
為何我們總是先做又或只做一些有信心和曾經用過的方法?即使知道以往的方法解決不了現在的問題,開始時也一定要先用舊有方法呢?俗語有云:「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人不轉,境轉;境不轉,心轉。」。是否可以勇敢一點轉變一下方法呢?
因循守舊抗拒改變難成功
同樣的道理也可應用到職場上。每次遇上新工作,都先檢查一下現有的方法是否可行。不要因為要離開安全區又或過分自信,而在需要改變時抗拒改變。即使用了最大努力和所有時間,但只懂用以往成功的方法,還是到達不了終點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是一個過程,還是一個目標?很多時,我們開始一個新工作時,並不是以終為始,而是見步行步。更嚴重的是當我們努力工作的時候,會不知不覺間變成專注在那個過程,不斷迎難而上,過關斬將,而導致慢慢地只會記着和計劃明天的過程,而忘記了原先的最終目標。
在不少的社會事件上,動員的一方很多時都有一個很好的開始,但到最後卻因種種原因,慢慢的偏離目標,甚至沒有了方向,到最後消失。每次出來抗議,但改不了遊戲規則;每次選舉,不是看大局以搶奪最多席位為目標,結果兩敗俱傷。這樣的事情,不就是每年都發生嗎?
當然,社會事件並非每次也可以以單一結果去衡量。但在商業社會,是否成功都只是以結果來衡量。無論在過程中花了多少氣力,沒有達到目標,就是沒有達到目標。已經盡了力只是求情的理由,卻不是完成責任。
如果在工作上,能夠了解當中真正及全部的要求和資料,發現要求和資料有誤時能夠及時修正;能夠用合適的方法,甚至開始時已知道舊有方法行不通的話,即時轉用其他方法; 同時能夠以終為始,不要受過程影響而忘記最終目標的話,即使運氣再差,也可以做到一點成績。
透過以身邊關心的事情來講解後,Mentee們也似乎明白了當中的道理。其實很多人都懂得這些道理,但在實際生活上卻只是繼續自己的一套。盼望在2016跟Mentee們再聚的時候,他們已經能夠將所講所說的都一一實踐,在職場上更上一層樓。
在此也祝各位聖誕快樂!
作者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校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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