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空間數據打造成億元產業 (鄧淑明博士)
本文作者鄧淑明博士,為香港大學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社會科學學院地理系及建築學院客席教授,為《信報》撰寫專欄「科網人語」。
香港智慧城市這5年來發展遲緩,主因之一是政府不懂數據管治,尤其是空間數據,更遑論善用在決策上。
空間數據是新經濟的驅動力,新加坡的地理空間產業在2020年價值5億坡元(約28.11億港元),英國政府則預期空間數據可為當地私營業界每年貢獻110億英鎊(約1008億港元),但要發揮出數據的價值,殊不容易。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的報告指出:「由於空間數據現時由各個政策局/部門分別以不同的格式和系統收集,窒礙了共享數據和開發更多創新應用方案,並成為其中一個主要發展障礙。」
今天我們面對一系列問題,包括各政策局/部門之間的技術差距阻礙彼此合作、政府未能適時推出及更新數據集和應用方案以配合企業需要、資料保安問題等。如不能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即使今年如期推出空間數據共享平台(CSDI),也未能發揮預期效益。該報告引用新加坡的經驗,可資借鑑。
當地的空間數據共享平台已發展十多年,並獲世界銀行稱許為「國際指標案例」,而當地的智慧城市發展亦位居全球前列。
但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新加坡也曾受欠缺共同標準和技術限制所拖累,直到2018年頒布《新加坡地理空間總綱》,為共享平台奠定基礎。它有以下幾項主要措施,我認為首一、二項最關鍵。
1.KPI:在2018年公布的《數碼政府藍圖》中,為政府機構設定共用空間數據的關鍵績效指標(KPI)。例如在2023年底前,90%至100%主要數據必須為機讀格式、跨機構項目須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數據融合等。
2.主責機構確保數據質素:自2019年起,指派特定機構作為單一資訊來源(SSoT),全權負責管理政府的主要數據,避免數據重複和不一致,亦確保資料最新和匿名化。
3.公私營協作:當地政府鼓勵私營機構提供和使用空間數據,包括由私營合作夥伴提供如無人機拍攝的圖像和商店資訊,又與私企合力開拓新的應用方案。
4.立法釋除私隱疑慮:2018年制定《公營部門管治法》,界定政府在什麼情況下可分享機密資料,以及違法的罰則。
5.經常更新數據:透過遍布全國的傳感器,以物聯網接通即時資訊,連同私營機構無人機所收集的數據,可頻密地更新數據。
香港既缺乏主責機構和主事的首席數據官(CDO)帶領方向,又沒有任何KPI確保數據質素,以致這5年香港智慧城市發展只淪為一個個獨立零散的項目,產生不了協同效應。
(編者按:鄧淑明博士最新著作《你未來就緒嗎?》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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