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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冀港引入共乘法例
By 信報財經新聞 on June 20, 2017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早前警方先後以非法載客取酬拘捕22名Uber司機,Uber香港區總經理佘雋知表示,公司已提供法律援助,並把整份保單交給涉事司機和警方。他透露,警方現在仍未正式落案起訴涉事司機。
佘雋知指出,Uber已為司機在香港AIG購買共乘保險,至今仍然生效,過去亦曾有成功索償個案,但因私隱及商業理由,不能透露詳細的賠償金額及拒保數字,揚言對AIG有信心。他承認,司機人數確有因拘捕行動而受影響,公司已在拘捕行動後致電慰問所有司機,並講解被捕時的需知,希望可增加他們對公司的信心。
對於會否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佘雋知認為,現時相關法例已過時,未可迎合這類新興行業,又表示曾有Uber司機申請許可證,但因門檻過高被拒。
佘雋知提到,現時新加坡及內地等城市都有設立共乘法例,相信香港有空間引入相關法例,並希望可與新一屆政府商討制定合適法律框架,鼓勵共乘服務的發展。
調查:八成市民撐合法化
另外,Uber公布早前委託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本月7日至9日進行的「香港交通服務」意見調查結果。是次調查共訪問540名香港市民,有76%受訪市民認為有需要增加的士以外的點對點交通服務選擇;有近80%人支持政府引入合適法律框架規範Uber,同時認為可藉此改善香港點對點交通服務質素;另亦有78%人認為政府在創新產業方面缺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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