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 (方保僑)
香港政府公布,就推行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進行一個月公眾諮詢。政府建議在該制度下,用戶須提供中英文姓名、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副本,以及出生日期;而16歲以下人士須得到一名家長或監護人確認。企業則須提供商業登記或公司代表的個人資料,每名公司或企業用戶只可向每間電訊商或虛擬網絡供應商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此外,又提議在新例實施後第121日,市面出售的電話卡於啟動服務前須作實名登記;而由第361日起,未有實名登記的電話卡將會失效。當局又計劃,執法機構可在有法庭手令,以至「某些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手令下,要求電訊商提供用戶登記資料。
一般電訊條例的諮詢期多數長達3個至6個月,有些甚至超過一年(減少公眾收費電話機數目的諮詢期為18個月),惟今次電話卡實名制影響業界及市民的範圍甚大,諮詢期卻只有一個月(扣除農曆新年假期實際約為3周),無疑是過分倉卒。在新規例下,每位市民或企業用戶只可在一個電訊商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可是用戶既已提供了所需資料,不論是購買3張或300張儲值卡都有實名登記,亦要為電話卡的用途負上責任,惟仍要限定只能向每間電訊商購買3張儲值卡,這個邏輯實在講不通,也扼殺了香港自由經濟的原則。有軟件開發公司指出,他們經常要購買大量儲值卡作測試用途,實名制將令經營成本上升,大失預算。
政府指很多電話騙案都是源於騙徒利用沒有實名登記的儲值卡犯案,因而難以追蹤。當然,有些騙案是利用「太空卡」進行,但也有些個案,譬如現在仍常常接到不明來歷電話,聲稱是速遞公司、香港入境處,甚至內地公安來電,藉此行騙,其實不法分子往往是利用一些能更改來電顯示的VoIP(虛擬網絡電話)手機應用程式,假扮成相關機構進行詐騙,就算日後沒有「太空卡」,這些電話騙案依然會存在,所以市民一樣要繼續小心警惕。
當局計劃立法推行電話卡實名制,只需要用戶提供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和副本,然而,單憑以上資料能否有效作實名登記?若用戶未來要進一步提供生物認證(例如面容或指紋),市民又會否憂慮私隱遭侵犯?上述技術的可行性及衍生問題值得深入討論。再者,電訊商採用實名制系統,開發既需時又昂貴,大型電訊商或會把成本轉嫁用戶,較小型的虛擬網絡供應商更難以負擔有關費用,政府又會否向電訊商提供額外資助?
最後,執法機構可以在有法庭手令,或者在迫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法庭手令的情況下,要求電訊商提供客戶資料,究竟如何在打擊罪案的同時,就保障市民私隱取得平衡?如何監管執法機關不濫用這些機制?上述種種問題均需要在諮詢期內詳細研究。希望當局可考慮延長諮詢期,讓這些議題有更多時間討論,以釋除業界及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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