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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8月起准賣加密幣廣告
By 信報財經新聞 on June 4, 2021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StartupBeat創科鬥室」
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大熱,谷歌(Google)決定解除數年前的廣告禁令,今年8月3日起更新金融產品及服務政策,容許獲其認證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及電子錢包,在美國市場投放符合特定要求的廣告,例如挖礦相關的產品和服務;廣告商可在7月8日起申請認證,若發現違規將被暫停賬戶。
嚴禁ICO及名人代言
谷歌在官網列明,面向美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及電子錢包的廣告客戶,需要在FinCEN(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註冊為「貨幣服務業務」,並至少在一個州註冊為貨幣轉移機構,或註冊成「聯邦或州特許銀行實體」,亦要確保其廣告和着陸頁,必須符合所有Google Ads政策,並遵守任何適用地方的法律要求。
廣告商不能投放某些宣傳內容,例如首次代幣發行(ICO)、去中心化金融(DeFi)交易協議,亦不能以其他方式促使受眾購買、銷售或交易加密貨幣或相關產品,常見例子包括:首次去中心化交易所代幣發行(IDO)、代幣流動性池、名人代言加密貨幣、無託管錢包、不受監管的去中心化應用(DApp)等。
虛擬資產交易漸見普及,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周二(1日)宣布,部分客戶可透過Visa借記卡Coinbase Card,配合Apple Pay、Google Pay日常消費時,最高獲取4%的加密幣回贈。此外,網上交易平台PayPal上周提到,正開發一項提款功能,讓用戶把手上的加密貨幣轉移到第三方電子錢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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