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流通機制成契機 (車品覺)
中國正式通過《數據安全法》為維護數據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及保障數據安全。數安法明確要求建立數據分級分類系統,而且對國家核心數據保護尤其嚴格。數安法列明啟動數據項目時,必須遵守法律和倫理要求,制定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此外,數據交易服務中介、在線數據處理服務商、國家安全機關因執法時需要獲取數據,以及境外司法機構調取境內數據時作出了規定。可見數字經濟已經步入一個既要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又要保持數據高度流通及使用的時代。自2009年大數據開始被提出,數據安全治理由2017年從寬鬆轉趨嚴格管控,然後進入2021年筆者所指的數據封閉式開放的年代。
對於大灣區來說,這又意味着什麼?內地「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拓展數字灣區,並落實建立粵港澳跨境大數據中心的政策目標。未來的數字經濟增長趨勢將依賴數據量級流通的落實情況,香港和澳門作為大灣區內的核心境外城市,筆者認為大有作為,在上周的全國港澳研究會中特別提出有必要針對數據跨境流動的不暢通,導致影響民生、窒礙企業創新發展進行深入研究。
反觀全球形勢,以歐美為主導的數據安全規範可能會成為國內互聯網產業的最大發展障礙,就在上周美國政府以數據安全為由,提出對中國軟件商進行更嚴格審查。在大灣區框架下,港澳應該積極利用「一國兩制」優勢,透過先行先試措施,發揮全球跨境數據樞紐橋樑的作用。全球的跨境數據流通涉及數據產權、私隱保護、訊息安全、監管歸屬等都是棘手的課題,而在大灣區這關鍵領域的數據互通,正是建立安全跨境最佳的孵化地區,亦是在安全規範的跨境數據流通大前提下,探索理想模式的好時機。
疫情期間,以長居廣東省受香港醫療資助的港人難以回港就醫為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這批病患者提供診症服務,促成了港深兩地病歷首次跨境互通,藉此為探索建立醫療數據託管機制及標準提供了良好的契機。類似港深兩地數據流通的例子比比皆是,隨着大灣區的發展,人口流動愈趨頻繁,在金融、保險、教育、科研、醫療等場景下都極待推出高效的數據流通機制。
數字經濟正在快速推進之際,港澳可望成為推動跨境數據流通的創新窗口,在完善大灣區的四通(人流、物流、金流、訊息流)之餘,也可以早着商機,成為全球數據流通的特區。
(編者按:車品覺著作《覺悟.大數據》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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