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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消費券騙徒 (方保僑)
By 信報財經新聞 on August 2, 2021
8月1日正式發放第一期電子消費券,如果市民登記了利用八達通領取,就可以到位於港鐵站內的補貼領取機(俗稱藍機)直接拍卡領取電子消費券;市民亦可於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超市的所有分店,直接告訴店員希望領取消費券;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同樣可以領取。如果市民登記了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或Tap & Go「拍住賞」領取消費券,只需開啟手機應用程式,8月1日便會自動收取消費券,可直接使用。
再次提醒各位,以八達通卡領取的消費券將分三期發放,第一二期(相隔兩個月)的消費券金額均為2000元,而第三期1000元消費券將於第一期消費券發放起計的指定期間內「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滿4000元後發放。
至於使用上述3間電子支付商領券,將分兩期(相隔兩個月)發放,第一期2000元,有效期為5個月;第二期3000元,有效期3個月,即兩期消費券可同時使用,並於同日到期。
大家收到電子消費券後,會作正常消費,還是儲起來一次過購買較昂貴的產品或服務?無論如何,希望透過今次計劃,可刺激本地的零售及網上貿易,讓在疫潮中受創的各行各業能爭取機會多做一點生意,為疫情後的復甦做好準備。但大家要緊記,市面上有林林總總的優惠,而且很多都是與電子消費券有關,大家要萬分小心,提防一些騙徒利用這個機會騙取閣下的個人資料,甚至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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