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標書降門檻 初創企業參與
本文刊於《信報》撰寫專欄「2018施政報告_創科社會」
創科不外乎突破現有框架,《施政報告》提出革新政府採購政策,在招標評分中加入創新元素,以吸納具創意或新技術的方案。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亦成立「智慧政府創新實驗室」,約有十人,廣邀初創公司提交資訊科技相關應用,改善公共服務。
有智庫認為,政府踏出第一步是好事,但長遠仍需加強中間人的角色,建議成立資源中心,協助私人企業與初創公司配對,推動新技術在產業應用。
價格再非主導因素
政府將實施新的採購政策,提高評審標書時技術因素所佔的比重,助創科初創企業和中小企參與政府採購,明年4月推行。政府消息人士解釋,過往招標的評分制度中,多數由價錢主導,價格因素佔六至七成,非價格因素佔三至四成;最新將調整比例,價格因素降至三至五成,非價格因素升至五至七成,並於後者加入創新評分,讓政府引入創新方案或技術。消息指出,新舊採購政策的差別在於,資歷及經驗不再是必要條件,換言之門檻降低,讓初創企業參與招標,具創新建議的標書有更大機會中標。
智慧政府創新實驗室則幫助政府部門引薦新技術,若技術合適,政府內部可能安排測試及驗證,試用其服務。惟消息人士表示,最終政府部門仍須經過招標程序才可引入新技術,希望藉此改善市政服務、人群管理、貨物清關等公共服務,並為初創企業帶來商機。政府又為科技統籌及「城市創科大挑戰」比賽各撥出5億元,前者促進政府部門籌劃科技項目之餘,後者就可讓各界就市政相關的創新方案進行競賽,得獎者有機會在合適的公營機構中試用創新方案。
5億資助城市創科大挑戰
天大研究院香港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文華認為,新採購政策踏出新嘗試,智慧政府創新實驗室亦可扶持初創企業,但規模比想像中小,「政府可能怕招呼不了這麼多人」。她期望,政府作為中間人,為私人企業提供意見,配對合適的初創或大學科研項目,「迎合市場需求,有時(政府)需要大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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