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應以上市為目標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專欄「StartupBeat創科鬥室」
話說回頭,Waverly Deutsch當過8間初創的天使投資者,其中4間仍在營運。問到如何管理跟投資者的關係,Deutsch指出,初創最重要是了解,並且回應投資者的期望。如果對方為風險投資者(VC),投資者要求往往很明確:退場(Exit),「所以(初創)應該以併購或上市為目標,別打算在未來20年都是一間私人小企。」
讓風投能適時退場
至於天使投資者,除了投資回報,他們投資初創,有時是出於個人原因,假如天使投資者希望做初創顧問,初創就應該適時接納他的意見,「又有些投資者想得到其他人認同,那初創就要想辦法,在一些場合公開感謝投資者的支持。」
她期望,初創創辦人有能力執行計劃,同時孺子可教(Coachable),「有自信之餘,也明白自己並非通曉所有事情,需要身邊一些精明的人提點。」
至於初創如何挑選投資者,Deutsch認為,初創應該揀選在行業內,有人脈及專業背景的投資者,皆因他們可真正協助初創,應付諸如招聘人手等營運上問題。另外可留意投資者之前,有否投資過其他背景相似的初創創辦人;有的話可跟對方互相交流,維繫投資者關係的心得。她又指,初創須預備足夠應付兩至三年營運的資金,「若你的產品未達到Product-Market Fit(PMF)的狀態,不會有VC來找你。
先造產品再商融資
VC投資的是增長項目,不是測試項目。所以一開始,你或許要從朋友和家人身上籌錢,先造出簡單可行產品(MVP)流出市場。當市場上已有一部分用戶使用你的產品,你方可以游說像我這樣的天使投資者,跟你一同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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