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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台辣招嚴打 Uber絕地反擊

By on January 9, 2017

為禁絕召車平台Uber(優步),台灣當局近日修改法例,更特設獎金鼓勵民眾舉報Uber司機,一年最多可領取30萬元新台幣(折合約7萬港元)。有台灣傳媒認為,這可能是Uber在當地營運的最大危機。

台灣在上周五(1月6日)實施公路法修正案,加重處罰違規營業的車輛,違規營業司機罰款從2.4萬港元起跳。違規營業公司的罰款,由24萬港元至600萬港元不等。

民眾可透過書面或電郵舉報資料,政府部門設獎金作打賞,單一的舉報個案,民眾領取獎金上限是2.4萬港元。同一舉報者在一年內多次檢舉,其獎勵金額最高有7萬港元。

大中華進退失據

Uber在兩岸三地的發展困難重重,進軍中國市場3年,但不敵「本地薑」滴滴出行,市佔率被對方遠遠拋離。Uber最終在今年8月,將旗下的中國業務出售予對方。

跟台灣一樣,香港Uber亦被視為非法營運。2015年警方「放蛇」拘捕7名Uber司機,各被控以一項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名。當中有2名司機已在去年初認罪,被判罰款及停牌。雖然其餘5名司機不認罪,但去年底已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至今年2月27日續審,屆時控辯雙方將結案陳詞。

Uber 在內地搶灘,但最終損手而回。(圖片來源:中新社)

Uber 在內地搶灘,但最終損手而回。(圖片來源:中新社)

業界批思想守舊

當警方前年拘捕司機時,社會隨即掀起爭議。有科技界人士認為,香港政府思想守舊,法例亦追不上科技創新。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會長黃岳永曾撰文表示,「在事件之中,市民感受到的不是政府『打擊罪案』的決心,而是對創新科技的拒絕態度及對既得利益者的盲目維護。」。黃又指,政府應與Uber協商,以鼓勵創意及推動市場發展。

不過,創科局局長楊偉雄在2015年12月回應風波時,批評Uber挑戰法治。若Uber與政府合作,不會鬧得不愉快。

去年8月,Uber的澳門分部表示,由於澳門政府不願意為設立規管共乘服務訂下立法時間表,而且對澳門Uber司機開出超高罰款,合共約1,000萬元,使Uber無力繼續於澳門營運,有意暫停在澳門的服務,但後來Uber指有23,000名人士在網上參與聯署支持Uber留在澳門服務,因此決定留在澳門。

外賣程式《UberEATS》是公司的新嘗試。(圖片來源:Uber)

踏足餐飲平民化

即使香港Uber至今,未取得合法經營權,但仍在香港活躍,不時作推廣優惠。去年10月中踩過界,踏足餐飲服務,推出外賣程式《UberEATS》。

Uber香港、澳門及台灣公關主管李潔玲接受訪問時表示,公司未來除了推廣平民化的「uberX」服務,更重點宣傳Uber的安全性。李又指,由於行程資訊透明,乘客遺留物件在車廂,包括手機及行李,亦容易拾回。

至於「uberX」不時出現「加乘」情況,她回應未來會招募更多司機,以應付需求。當記者追問用戶及司機數字,她僅說香港有100萬的App下載次數,而註冊的司機數以萬計。

無人車亦是Uber開發的新業務之一。(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撰文:陳靜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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