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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監管出台 業界哀「完蛋」 禁線下營銷 個人限借20萬

By on August 25, 2016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銀監會聯合多個部委發布的網貸機構業務管理辦法,被指是國進民退的又一「里程碑」。(資料圖片)

銀監會聯合多個部委發布的網貸機構業務管理辦法,被指是國進民退的又一「里程碑」。(資料圖片)

中國銀監會昨日舉行記者會,聯合工信部、公安部、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俗稱「P2P網貸管理辦法」),明確網貸平台嚴禁在線下活動等13項行為,又限定借款額,個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20萬元(人民幣.下同)。

業界人士哀嘆網貸業「全完蛋」,是國進民退的又一「里程碑」。

《辦法》明確「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網貸平台機構是專門經營網貸業務的金融資訊服務中介機構,其本質是資訊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

禁售金融理財產品

當局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網貸平台不得發售金融理財產品,不得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不得為自身融資;不得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不得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性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資訊中介服務等。

而最具「殺傷力」的是不得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同時,《辦法》還規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貸平台借款餘額上限為20萬元,在不同網貸平台借款總餘額不超過10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貸平台借款餘額上限為100萬元,在不同網貸平台借款總餘額不超過500萬元。

料只有百家能生存

內地資深網貸業界人士指出,民眾抵押品有限,就算一套房子價值500萬,也只能通過一個平台借得20萬元(企業法人可借100萬),這導致民眾借款困難,平台無法做大額生意,特別是以企業貸為主的平台;而做小額網貸生意的,如已有旗下公司宜人貸在美國上市的「宜信」,或者專門做校園借貸的「趣分期」,都有數以萬計的員工、代理在進行線下促銷、宣傳,他們受最大衝擊。

該名人士表示,網貸平台大額、小額都沒法做, 在政府的《辦法》之下,目前經營的幾千家網貸平台,估計最終只有100家能生存,而受益的就是國有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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