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反壟斷案|歐盟駁回Google上訴 維持罰206億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EJ Tech 創科鬥室」
美國科企谷歌(Google)2017年被指濫用其壟斷地位,在搜索結果壓制競爭對手的購物服務,被歐盟判罰破紀錄24億歐羅(約206.61億港元),谷歌其後決定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美聯社提到,歐盟最高法院昨(10日)駁回谷歌及其母企Alphabet的上訴,維持普通法院的罰款裁決,結束這場曠日持久的反壟斷案。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歡迎裁決,這表明歐盟的競爭法例,與數碼市場「仍高度相關」。
BEUC總幹事雷納(Agustín Reyna)提到,谷歌的非法行為,阻止消費者從競爭對手的格價購物服務中,獲取更便宜的價格及有用的產品訊息,傷害了數百萬歐洲消費者的權益。谷歌坦言對判決「感到失望」,指公司自2017年已作出改變,例如開始舉行購物搜尋清單拍賣,並與其他格價購物服務平台一起競標。谷歌又稱:「我們的方法已成功運行7年多,為800多個格價購物服務,產生了數十億次點擊。」
尚餘兩案件上訴待審理
歐盟最高法院在最新裁決中表示,谷歌偏向自己的購物搜尋結果,而非為對手服務,做法「具有歧視性」。
回顧過去10年,歐盟委員會曾向谷歌處以三筆罰款,總計超過80億歐羅(約688.7億港元)。其中兩宗涉及Android作業系統及AdSense廣告平台,分別被判罰41.25億歐羅(約355.11億港元)及14.9億歐羅(約128.27億港元),這兩宗反壟斷案仍在上訴。
以上三宗歐盟控告谷歌的案件表明,全球監管機構將加強打擊科技業。除了去年通過《數碼市場法》(DMA),歐盟亦積極起草新法律,尤其針對社媒平台及人工智能(AI)等領域,對大型科企展開更多調查。
蘋果須向愛爾蘭補稅千億
英國競爭監管機構上周指摘谷歌,濫用其在廣告科技領域的主導地位。路透報道,周一(9日)開始的聯邦反壟斷審判中,美國司法部亦指控谷歌,在「廣告科技」產業擁有壟斷地位。
此外,蘋果同日亦面對挫敗。歐盟最高法院一份聲明稱,蘋果在愛爾蘭支付的低稅屬於非法補貼,意味蘋果必須向愛爾蘭財政部,再繳付高達130億歐羅(約1118.3億港元)稅款。蘋果發言人回應說,該企是世上最大的納稅人之一,「無論我們在哪裏開展業務,我們都會繳納所欠的稅款,而且從未獲得特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