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市場法|蘋果App Store涉嫌違法 阻止開發者自由引導消費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EJ Tech 創科鬥室」
歐盟監管機構周一(24日)表示,蘋果公司(Apple Inc.)旗下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由於「阻止應用程式開發商自由引導消費者轉向其他渠道獲取優惠及內容」,涉嫌違反歐盟的《數碼市場法》(DMA)。
外媒《紐約時報》提到,蘋果去年營收為3830億美元(約2.98萬億港元),一旦罪名成立,蘋果將面臨天價罰款,金額高達其全球年收入的10%;如果重犯,罰款更可能升至20%。歐盟稱這些是初步指控,給予蘋果回應機會,明年3月將公布最終決定。
倘定罪罰款天價 明年3月揭盅
歐盟委員會認為,開發人員無法在應用程式內提供定價訊息,蘋果一方只容許透過「連結輸出」引導,把客戶重定向到可供簽訂合約的網頁。連結過程受到蘋果多項限制,阻止開發人員透過所選擇的分銷渠道進行溝通、促銷優惠及簽訂合約。此外,蘋果在App Store徵收的費用,亦「超出了嚴格必要的範圍」。
報道提到,為遵守歐盟《數碼市場法》,蘋果App Store今年1月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首次容許用戶下載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式商店;透過App Store向公司收取的所有銷售服務費,亦由過往的30%大幅降至17%。不過,若程式在12個月內下載超過100萬次或以上,之後就要收取「核心技術費」,每次下載費用為0.5歐羅(約4.18港元)。
叫停在歐推Apple Intelligence等三功能
音樂串流服務商Spotify及遊戲開發商Epic Games指出,上述變化相當於新反競爭稅,並呼籲監管機構介入。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提到,蘋果App Store的政策,使開發者更依賴該程式商店,並妨礙消費者了解更佳的優惠。
蘋果相信其收費計劃符合法律,又估計超過99%的開發商按其制定的新業務條款,向蘋果支付相同或更少費用。翻查資料,蘋果今年3月因限制Spotify而被歐盟重罰18億歐羅(約150.59億港元),蘋果對這項判決提上訴。英國《衞報》引述維斯塔格說,所罰金額太少無異於違泊罰款,罰款18億歐羅旨在防止蘋果或其他公司重蹈覆轍。
基於歐盟《數碼市場法》監管的不確定性,蘋果上周五宣布,今年內不會在歐盟地區推出近期發表的3項功能,包括人工智能(AI)功能Apple Intelligence,還有iOS 18 Beta 2兩大全新功能iPhone Mirroring及SharePlay。
美國CNBC報道,蘋果認為歐盟「DMA的互通性要求,可能迫使蘋果犧牲產品完整性,危及用戶私隱和資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