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單車試驗次季展開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StartupBeat創科鬥室」
運輸署繼去年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推行為期半年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後,再夥拍本地共享單車品牌LocoBike(樂區踩),實施一年的共享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計劃。營運LocoBike品牌的Locolla Limited創辦人及行政總裁程俊豪在訪問中透露,有關計劃將於今年第二季展開,「目標是下月1日正式開始。」
須持有車牌 App解鎖即用
先導試驗計劃將於港鐵大學站至白石角之間一段長約4公里的單車徑推行,參加者需預先報名,並年滿18歲、持有有效香港駕駛執照(私家車、輕型貨車或電單車駕駛執照均可),以及具備踩單車經驗。程俊豪指出,公司自去年12月開始招募參加者,吸引逾130人報名,公司會為他們購買第三者保險。
程俊豪希望藉先導試驗計劃蒐集更多數據,令電動可移動工具盡快合法化。為推行計劃,公司跟廠商合作,研發大約30輛整合中央控制系統的共享電動輔助單車。待計劃開始後,參加者可透過一個全新開發的專屬手機應用程式(App),免費解鎖及使用共享電動輔助單車,用完後可停泊於公眾單車泊位。
電子圍欄功能防踩過界
今次計劃所使用的共享電動輔助單車限制時速25公里,可由後台系統監察車速;亦加入電子圍欄功能,一旦駛出試行範圍,便會向騎車者發出警示,單車亦會逐步鎖緊,難以踩動,「會好似拉實咗個brake(煞車手掣)。」
去年5月至11月期間,運輸署曾於大學站至科學園之間長約3公里的單車徑,推出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程俊豪透露,當時公司引入大約10輛電動輔助單車及電動滑板車,給予參與計劃的LocoBike員工使用。不過,上述電動輔助單車並非共享規格,因此未能過渡至今次新計劃。
程俊豪坦言,公司新引入的30輛共享電動輔助單車,在今次先導試驗計劃完結後,同樣有機會因為規格標準改變,而未必可過渡至日後其他試驗計劃,期望將來在電動可移動工具全面合法化後可以重用。
採訪、撰文:陳子健